|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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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滨河新区,区属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派驻机关: 现将《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1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为切实做好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高新区地质灾害点分布及2011年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根据全市地质灾害点分布及2011年隐患点预测情况,经综合分析,全区地质灾害点分布及2011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如下: (一)黄河冲积平原黄河沿岸,崩塌、滑坡易发区。分布在滨河新区黄河沿岸,黄河沿岸有多处崩塌,属高度易发区,黄河取水口易发生黄土滑坡。 (二)滨河新区地面下沉易发区。由于近年来过量开采地下水,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漏斗面积增大,有可能导致地面下沉。因滨河新区紧邻九原区麻池镇万兴公地区,地质环境条件相类似,也存在地下水过量开采情况,应对地面下沉引起高度重视。 (三)滨河新区210国道以东沿线、高油房村昆河以西沿岸崩塌易发区。由于机械采砂形成数个较深的砂坑,遇汛期易发生崩塌、地面塌陷灾害。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防治措施到位,决定成立稀土高新区防治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游希文(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文天勇(区管委会调研员) 李继亮(滨河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成 员:暴晋川(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局长) 吴铁山(区综合经济发展局局长) 史俊卿(区教育局局长) 贾永忠(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 毛文斌(区财政局局长) 吴建国(区城市建设局局长) 张 剑(区规划分局局长) 王利平(区农牧林水局局长) 吴振宏(万水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闫 斌(区稀土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高久罗(区公安分局局长) 卢玉平(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副局长) 柴会强(滨河新区土地规划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办公室主任由暴晋川兼任,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 三、防灾减灾措施 (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防灾投入力度,消除人为诱发因素,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预防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能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密切关注地质灾害易发生地区的气象、水文等预报,强化监测、预防、预警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具体的防灾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区教育局、城市建设局、国土资源管理分局等部门要继续加大对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特别是教育局要做好校舍加固工程的监督和跟踪管理,保证加固工程质量,确保师生安全。要高度重视新建校舍的选址工作,新建校舍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四)加强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制度。滨河新区、万水泉镇、稀土路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巡视工作制度和汛期值班制度。要落实群防群测预警体系和防治措施,根据不同地质灾害类别着重设立相应的明显足量的警示标识,及时划分警戒区域、危险区域。要预先选好避让的安全地点、撤离路线以及保护供水设施安全等措施,将灾害监测任务层层落实,确保责任到人。 (五)严格执行灾情快速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要立即向高新区管委会和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报告灾情,遇有重大灾情可直接向市政府报告。高新区管委会及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在接到报告后,要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了解灾害发生原因和发展趋势,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情继续扩大。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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