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1年度黄河凌汛期抢险预案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1

年度黄河凌汛期抢险预案》的通知

滨河新区,区属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派驻机关:

现将《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1年度黄河凌汛期抢险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1年度黄河凌汛期抢险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黄河防凌工作会议精神,为防止和减轻凌汛灾害,有计划、有准备地做好稀土高新区防凌汛工作,确保黄河稀土高新区段安全度过凌汛期,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黄河自西向东流经我区南端,从九原区奶业公司交界段起,至东河区交界段止,全长14.3公里,重点防护的对象包括穿越黄河的包神铁路大桥、黄河公路两座大桥。近年来,随着黄河泥沙沉积抬高河床,弯道处河水淘堤可能形成新的险工。加之今年封河期水位高于去年同期水位、气温持续增高、滩冰融化、槽蓄水量大、过流能力弱等,这些都成为黄河防凌的严重隐患。

二、建立抢险指挥机构

(一)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稀土高新区黄河凌汛期抢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度过凌汛期,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成立稀土高新区防凌汛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长(总指挥): 任 福(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

主任)

副组长(副总指挥):郭甫欣(区党工委委员,滨河新区

党工委书记、滨河新区管委会主任)

文天勇(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利平(区农牧林水局局长)

吴振宏(万水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员: 沈  伟(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姚魁元(区党群部部长)

杨俊光(区党群部副部长、人武部部长)

吴铁山(区综合经济发展局局长)

贾永忠(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

毛文斌 (区财政局局长)

吴建国(区城市建设局局长

  剑(区规划分局局长)

  稀土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立朴(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卫生监

督所所长

高久罗(区公安分局局长)

  波(包头供电局高新分局局长)

王满仓(区农牧林水局副局长)

防凌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区防凌汛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在市防凌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面负责黄河稀土高新区段的防凌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农牧林水局局长王利平兼任,办公室设在农牧林水局,主要负责防凌汛日常事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如果出现重大险情时,及时报告市防凌汛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530193353583295100028

(二)防凌汛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农牧林水局(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凌防汛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防凌汛工程。协调组织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工作,做好小白河蓄滞洪区湿地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清除阻碍行洪设施。协调组织运力,做好防凌防汛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牧业凌汛灾情信息,指导农牧业防凌防汛和灾后农牧渔业救灾;指导灾区调整农牧业结构、推广农牧业生产新技术和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负责救灾化肥、救灾柴油等专项补贴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救灾备荒种子、饲料、动物防疫物资储备、调剂和管理。

2.公安分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凌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凌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3.城市建设局和规划分局:指导防凌汛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凌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4.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协调防凌防汛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及时向区防凌汛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洪涝灾害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5.财政局:组织实施防凌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6.综合经济发展局: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监控,负责协调防凌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和供应。

7.党群部(人武部):负责组织部队、武警、预备役、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同时及时做好抗灾抢险新闻报道宣传工作。

8.卫生监督所:负责凌汛期灾区疫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区防凌汛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受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9.供电部门:负责所属电力传输线路及有关设施的防凌防汛安全。保障防凌防汛抢险及救灾的电力供应。

10.机关事务中心:负责防凌工作的后勤保障,物资和车辆的统一调度工作,协调电信部门保障通讯联络畅通。

此外,滨河新区、万水泉镇的防凌重点村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首的防凌汛指挥机构,建立健全村级通讯联络组、治安保卫组、抢险救护组、物资保障组和后勤服务组等各种组织,明确责任人和组成人员,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分工明确。

三、防凌汛抢险安排

(一)实行成员包段责任制

万水泉镇第八农业分公司责任人刘凤霞,负责画匠营子水源地取水口堤段至与黄河九原区段交界(330标桩+200Μ)的防凌汛工作。

万水泉镇第五农业分公司责任人赵金锣,负责画匠营子水源地取水口堤至黄河铁路大桥段的防凌汛工作。

红旗农业分公司责任人张飞翔,负责黄河铁路大桥至黄河奶业公司交界段(320标桩-200Μ)的防凌汛工作。

黄草洼村负责人翟文忠,交界营子村负责人王振茂,负责330标桩,3.3公里范围内的防凌汛工作。

(二)工作任务和要求

1.切实加强凌汛情监测,做好险情预警。我区所辖黄河段共14.3公里,进入凌汛后,为避免堤防工程出险,顺利度过凌汛期,沿黄各单位及各防凌汛部门要安排人员昼夜值班,每日逐级上报冰情、水情,对河道水位、流量、流态,槽蓄水量、气温变化、风力等各种影响开河的因素进行监测并分析这些因素与开河时间之间的变化规律,发现险情随时报告区防凌汛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黄河万水泉段各单位责任人应在225开始对责任区堤坝进行全面查检,对险工、险段制定预防、抢险工作计划和处理措施。二道沙河入口、四道沙河入口与210国道黄河大桥接壤处为重点防护险段,险段责任人应具有高度责任心,把堤坝渗漏、穿堤建筑物窜漏和冰凌淘堤等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凌汛期万无一失。

3.各单位要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巡查堤坝,并将值班人员表上报区防凌汛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万水泉镇要专设值班室,保证值班领导24小时在岗,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向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并确定疏导、救助居民的路线和方法。

4.区人武部要组织100人的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万水泉镇第五、第八农业分公司要各组织100人的应急分队,第十四农业分公司要组织100人的应急分队,黄草洼村要组织100人的应急分队,交界营子村要组织50人的应急分队,各应急分队人员要由以上各单位负责人抽调。万水泉镇机关抽调50名工作人员组成应急分队(备用)。以上沿黄各单位需将应急分队人员名单上报区防凌汛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5.组织精干的抢险队伍,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按照市防凌汛指挥部的总体部署,结合高新区实际,各有关单位要自备推土机2台,运输车辆5台,保证车况良好,操作人员到位。万水泉镇要准备木桩700根、铁锹400把及编织袋5000条等抢险物资,并囤积到指定位置。防凌汛抢险队伍、物资和车辆,必须按照防凌汛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抢险现场。对因准备工作不充分,行动怠慢,拒不执行指挥调度,延误时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6.各单位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确保万无一失”的方针,把防凌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万水泉辖区居民及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各责任单位、抢险队伍和应急分队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坚决服从区防凌汛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一调度,进行统一行动,全力以赴投入到抢险工作中,对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稀土高新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针对不同凌汛情况采取相应对策

(一)达到设防水位时(即当水位漫滩后,堤防开始临水时),沿黄各单位要做好防凌汛准备,各级巡堤人员、值班人员和防凌汛责任人要上岗到位,昼夜值班,巡查堤防,每日至少检查三次。有关领导要上堤指挥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随时向上级汇报。

(二)达到警戒水位时(过去出现或有可能出现渗水的水位定为警戒水位,历史上未出现险象的堤防段,距堤顶2时的水位为警戒水位),要进行防凌汛动员。

1.沿黄各级防凌汛责任人、巡堤人员要立即上岗到位,按划分的责任段进行昼夜巡堤查险,按照每公里堤防不少于5人的原则分堤顶、堤内外坡脚同时巡查;涵闸按照每处不少于3人的原则进行,检查是否漏水;堤防责任段结合部双方交叉巡查2030,巡查间隔时间根据险情和水情决定。巡查中发现隐患险情要立即处理并上报。

2.沿黄各单位要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随时做好水情、冰情的传递工作,遇有险情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根据上级的有关决定,发布凌汛情通报和有关汛令。

3.各有关单位的抢险队伍要充分做好准备,随时待命,随时投入抢险。

4.抢险车辆、机械要按要求到位作业,抢险物资根据工程情况分类存放。

(三)达到危险水位时(即堤防设计水位或历史上防御过的最高洪水位,标准堤防距堤顶1为危险水位),防凌汛工作进入全面紧急状态。当水位继续发展,可能出现漫顶时,各抢险队伍要利用一切条件,加高加固堤防,采取措施立即处理可能出现的渗水、管涌、滑坡等各类险情,同时将危险地带的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尽最大可能避免凌害的发生,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区防凌汛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上级的有关决定,发布紧急汛令,调动全部防凌汛抢险队全力投入防凌抢险。

2.沿黄各有关单位进入24小时戒备状态,绝对保证通讯畅通无阻。区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做好一切准备,随时听从区防凌汛指挥部调遣,各抢险队伍按要求进入险要地段排除隐患和险情,防止漫顶和溃堤,严防死守。

3.各抢险队伍按防凌汛指挥部命令,将机动车辆和抢险物资迅速调运至现场,保证堤防安全。

4.当水位高涨,采取加固、加高堤防等措施仍不能缓解冰凌河水可能漫顶或溃堤险情时,应迅速转移处于危险地带的群众。同时组织人力、物力做好堵口围堤的准备工作。

(四)区民兵预备役分队作为防凌汛应急分队,随时待命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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