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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氟盐及中重稀土金属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包头瑞达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第二次信息公示
——包头瑞达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稀土氟盐及中重稀土金属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包头瑞达稀土材料有限公司稀土氟盐及中重稀土金属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
2. 项目位置及生产规模: 本项目位于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本项目技改搬迁后厂区位于稀土高新区校园路北侧,幸福南路以东约180m处。
3. 占地面积:搬迁技改后厂区总占地面积32798.27m2
4. 工程投资:本期工程总投资为4950×104元,本期新增环保投资为501×104元,占总投资的10.12%。
5. 工艺流程:易地技改后项目采用生产工艺按车间可分为三个部分,稀土氟盐生产工艺、镝铁合金生产工艺、中重稀土金属生产工艺。
稀土氟盐生产工艺:将氧化(镨)钕、氧化钕等稀土氧化物装入密闭的氟化炉中,在500-600,将氟化氢气体通入氟化炉,与氧化(镨)钕、氧化钕等稀土氧化物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稀土氟盐和水,排出的水汽和过量HF通过冷凝吸收成20%的氢氟酸出售。
镝铁合金生产工艺流程:在直流电场作用下,DyF3、LiF 熔化做电解质,在一定温度下,加入Dy2O3至电解槽中,Dy3+在阴极上析出和纯铁合金化得到液态镝铁合金。制得的合金经过铸锭、精整后检验包装出售给用户。
中重稀土金属生产工艺流程:
金属铽生产工艺:金属铽采用钙热还原技术。在真空中频炉中TbF与金属钙混合还原,得到金属铽,制得的金属铽经过检验包装出售给用户。
金属钐生产工艺:金属钐的主要方法是镧热还原法。将金属镧(粒状)与氧化钐混合均匀后,装入碳管炉坩埚中,抽真空,加热至2000℃,保温,制得金属钐。
二、工程污染分析结论
1 废气污染和治理情况
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稀土氟盐生产过程氟化氢尾气;镝铁生产工艺中氧化镝氟化过程氟化氢尾气;氟化镝电解过程产生电解槽废气;产品打磨处理抛丸机粉尘废气;镝铁车间电解槽无组织废气;金属铽生产过程中氧化铽氟化过程氟化氢尾气。
 
2 废水污染和排放情况
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1.52m3/d,排入稀土高新区污水管网,进入新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
2)厂区清净下水
厂区循环水排污水产生量为42.7m3/d,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限值,直接排入稀土高新区污水管网,进入新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
3 固体废弃物处置
本项目镝铁生产过程电解工序产生电解渣,其产生量约为21t/a;成分主要为氧化镝、氟化镝和氟化锂等,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
2)镝铁车间阳极残极
镝铁生产电解工序将产生一定数量的阳极石墨残极,产生量约为110t/a,全部外售于炭素厂。
3)镝铁车间电解工序除尘灰
    本项目镝铁车间电解工序设置烧结板循环吸附除尘系统,烧结板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量为5.3t/a,可以全部回用至本厂生产工序中。
4)还原车间
金属铽采用真空中频炉生产,生产过程产生钙渣,钙渣量约为8.38t/a;产生的钙渣主要成分为氟化钙,拟出售给生产萤石的厂家进行综合利用。金属钐采用真空碳管炉进行还原生产,生产过程产生镧渣,镧渣产生量约为220t/a,全部出售给稀土冶炼企业回收利用其中的镧。
5)废石墨坩埚
本项目电解工序和还原车间将产生一定数量的废坩埚,产生量约为2.5t/a,全部出售给炭素厂回收利用。
5)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量为15.84t/a,在厂区内专用垃圾箱集中收集,由包头市环卫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运至包头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
4 噪声控制
液化厂站内的主要噪声源如下:风机、电机、水泵等。设备噪声级在70—95dB(A)之间。高噪声设备采用室内安装,可有效控制其噪声;减少工人在高噪声环境下的工作时间,长期在高噪声下工作人员佩戴防护耳塞等进行个人防护。
由此可见本项目从源头、传播、易感人群等环节进行了噪声防治,经过合理布局厂内生产设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
各源预测结果最大值占标率为1.96%,为镝铁车间电解槽无组织排放的氟化物,出现在距源140m处,最大排放浓度为0.000391mg/m3,其次为镝铁车间电解槽无组织排放的烟粉尘,最大占标率1.83%,出现在距源140m处,其余各源预测结果占标率不大于1.03%,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区周围最近敏感点高新区城管局距离项目约70m,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70m距离处的氟化物地面浓度0.00038mg/m3,占标率为1.91%:占二级日平均浓度限值的5.4%,由估算结果可以看出,污染物对评价区内敏感点影响较小。
2 水环境
厂区清净下水包括生产设备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水,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水由于是间接净循环水系统排水,因此属于清净下水,可以直接排入稀土高新区污水管网,循环水排水水量为42.7m3/d。厂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稀土高新区污水管网,进入新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1.52m3/d,直接排入稀土高新区污水管网。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围的水环境造成影响。
3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生活垃圾、电解渣、镧渣、钙渣、废石墨坩埚、阳极残极及除尘灰等。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措施是可行的,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以上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 声环境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投产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由此可见,本项目投产后的设备噪声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均不大,其影响值与现状监测值叠加后均未超标。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位于包头稀土高新区的稀土应用产业园工业用地内;园区内供水、供电及相关配套设施完善。项目区内交通便利。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已经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了两次公众意见调查,如果公众需要补充信息或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联系。公众对本项目建设还有补充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发至以下地址: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邮编:014000   
联系人:郝高慧;电子邮件:bgxtscjsb@163.com 
联系电话:0472-2801041 传真:0472-2801042 
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包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邮编:014000
联系人:高峰      ;电子邮件:gf25260@163.com               
联系电话:0472-3321848;传真:0472-6995968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1年12月2日
 

附件: 包头市瑞达稀土材料有限公司稀土氟盐及中重稀土金属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