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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路街道2011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按照《稀土路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根据区党工委、管委会要求和辖区实际需要,本次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招聘社区工作者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具有包头市常住居民户口(在街道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可适当放宽户籍限制)。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有社区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四)身体健康、热爱社会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1日—11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稀土路街道办事处(稀土高新区管委会附楼205室)。
(三)报名要求:
1.需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本人简历一份;
(4)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2.报名时要求准确真实的填写《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3.办理报名手续时将对报名者进行初审,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三、聘用及待遇
按照笔试、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并公示。被聘用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与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享受高新区社区工作者相应待遇,同时办理“社保五险”。
未尽事宜,由稀土路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311951   5318695
 
                             
 稀土路街道办事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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