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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浩运稀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贮氢合金粉和10000台储氢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内容
                           包头浩运稀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贮氢合金粉和10000台储氢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内容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包头浩运稀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贮氢合金粉和10000台储氢器项目。                              
2 项目位置及规模: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国家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内,建设规模为年产3000吨贮氢合金粉和10000台储氢器项目。
3 占地面积:本项目占地面积36669(55亩)。
4 工程投资和产品方案:本项目总投资9889万元;年产3000吨贮氢合金粉和10000台储氢器。
5. 生产工艺:本项目贮氢合金粉主要以混合稀土金属以及其他有色金属(镍、钴、镧、锰、铝)为原料,经冶炼、铸锭、甩带、热处理、破碎、制粉、混合等工艺制造而成;储氢器是以贮氢合金粉和储氢器罐体为原料,经过焊接、组装等工序制造而成。
工程污染分析结论:
1 废气污染和排放情况
本项目的主要废气污染源及污染物为:贮氢合金在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含有含镍粉尘),以及取暖燃气锅炉产生的少量废气。
粗破碎产生的粉尘先经过布袋除尘器捕集,细碎、筛分过程产生的合金粉尘经另一套布袋除尘器捕集,然后混合后在经过冲击式除尘器洗涤净化后外排。两套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可达到99.9%,除尘器入口粉尘浓度为1500㎎/m³,镍尘浓度为750㎎/m³,经除尘器净化后,除尘器出口含尘浓度为1.5㎎/m3,含镍尘浓度为0.75㎎/m3,净化后经15米的排气筒排入大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取暖燃气锅炉的暖热负荷为2.8MW,天然气消耗量为246m³/h,耗电功率为19.7kw。排出的烟气通过15米高的烟囱排放。烟气排放量为4000m³/h,烟尘排放浓度8.5mg/m3、排放速率0.034kg/h、排放量0.27 t/a,SO2排放浓度11mg/m3、排放速率0.044kg/h、NOX排放量0.35t/a;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 中Ⅱ时段二类区标准
2 废水污染和排放情况
本项目贮氢合金生产工程中间接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利用率为99.22%。储氢器制造过程中无废水产生。
项目生活用水量为22.4m³/d,年用水量为7392t/a,生活污水排水量为5845.62 t/a。生活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COD和BOD5,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少量锅炉排污水排入稀土开发区生活污水管网,最终由包头市新南郊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 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贮氢合金冶炼过程产生的冶炼渣、废弃的石墨坩埚,以及在贮氢合金制粉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冲击式除尘器回收的金属粉尘;生活垃圾主要为职工办公过程中产生的,由包头市环卫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运至包头市青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
4 噪声控制
本工程主要噪声源为真空泵、球磨机、破碎机、包装机、空压机、各类风机、水泵、电焊机、点焊机、压片机等。噪声声级在80~105dB(A)之间。为了保护工人听力,为工人创造较为安静的工作环境,设计采取以下降噪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做减震处理,除尘管道出口安装消声器,设计隔音操作室,利用建筑物阻隔噪声的传播等。同时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室内,利用厂房的屏蔽及隔声效果进一步降低设备噪声的传播,减小对厂界及外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空气环境
本评价预测贮氢合金在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在贮氢合金粉破碎过程中,TSP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均出现在下风向308m处;烟尘地面小时浓度最大值0.184μg/m3,占标率为0.02%。
供暖燃气锅炉产生的TSP、SO2NO2的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均出现在下风向320m处;烟尘地面小时浓度最大值0.656μg/m3,占标率为0.07%;SO2地面小时浓度最大值 13.5μg/m3,占标率为2.69%;NO2地面小时浓度最大值 15.8μg/m3,占标率为6.56%;NO2地面小时浓度最大值 8.2μg/m3,占标率为3.42%。
可见,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贡献比较小,不会改变当地大气环境功能,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
项目生产总用水量为12751.63m³/d,其中新水用量为99.63 m³/d,生活用新水量为22.4 m³/d,循环用水量为12652m³/d,循环用水率为99.22%。
本项目没有生产废水,均回收利用不外排,外排的只有生活污水以及少量锅炉排污水,混合后排入稀土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新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的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7.714m³/d,主要污染物为SS、COD和BOD5,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的污水管网。
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不会对新南郊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影响。
3 固体废弃物
本工程所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均可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100%,生活垃圾由包头市环卫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运至包头市青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企业在加强固体废弃物的堆放、运输过程的管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4声环境
本项目投产后,设备噪声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值在35.1~42.3 dB(A)之间,与现状监测值叠加后叠加后,昼间的厂界噪声值在45.6~53.4dB(A)之间,夜间的厂界噪声值在43.2~46.6 dB(A)之间,分别增加了0.1~2.7dB(A)和0.7~3.9dB(A);即:昼间和夜间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不存在超标现象。
本工程所在地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内,距周围居民区较远,因此,项目投产后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厂区内,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包头浩运稀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贮氢合金粉和10000台储氢器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要求,厂址选择合理,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工程采用的污染防治对策可行,可以确保废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生活废水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所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固废得到妥善处置;设备噪声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标准要求;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对环境带来的负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已经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张贴公告、网络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如果公众需要补充信息或索取报告书简本,请与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联系。公众对本项目建设还有补充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发至以下地址:
①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包头浩运稀土科技有限公司;邮编:014010
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内;联 系 人:张文飞                            
联系电话:18648269591;电子邮件: bjhaoyun88@sina.com
    传真:0472-5219781
② 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邮编:100107
环评协作单位:包头市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邮编:014010
联系人:王艳;电子邮件:btshz88@163.com
联系电话:0472-3319898;传真:0472-3314777
公示时间:2011年9月8日至2011年9月22日;公众提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至11月30日)内。特此公示!
包头浩运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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