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经局承办包头外汇管理局事项
服务热线:0472-5156779
办理事项:共1项

办理事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
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2、商务局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颁发的批准证书;
3、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6、视情况补充其它材料。
注:1—4项材料均需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
办理时限:当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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