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经局承办包头海关办理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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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热线:0472-5156779 办理事项:共1项 办理事项:对外贸易经营者注册登记 申报材料: 1、商务部门出具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资格证书》; 2、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证明; 3、两税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6、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合同章程及政府主管部门对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其中内资企业只提交章程); 9、合同、章程的批复; 10、报关注册登记申请表; 11、企业情况登记表; 12、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注:1—9项材料审原件、提供一套复印件;10—12项到海关领表。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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