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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站承办事项

服务热线:0472-5323335
办理事项:共1项

办理事项: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
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套,审验);
2、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设计(勘察)单位整改答复意见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复印件一份); 
3、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一份,审验);
4、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外地单位需提供备案证书,审验);
5、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岗位注册证书及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审验);
6、工程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各一份);
7、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审验);
8、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一份);
9、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及批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一份);
10、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体系、目标、专项安全措施等(一套);
11、全套施工图纸(叠成A4大小,放入档案盒);
12、中标通知书(审验);
13、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原件、副本各一份,审验);
14、建设工程报建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审验);
15、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书(两份);
1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申请表(一份);
17、包头市建设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书(两份);
18、包头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两份)。
注:(1)14—18项需到质监站领取表格填写,其它资料自备;
(2)所填的数据、内容、提供的材料应翔实、明确、清晰,所填写的内容及人名在各资料中应相一致。


附件: